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者的区别一是人员,法律服务所里都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里是律师;二是服务范围,两者的范围大致重合,但是律师事务所可以代理刑事案件而法律服务所不能。法律服务所,顾名思义,也即没有律师(相对于律师事务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本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可以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如下:1、有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适合律师执业的办公场所;3、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4、有律师事务所章程和书面合伙(合作)协议;5、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如下: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资格的文件原件;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师事务所申报文件;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证明;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批准机关。《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第1种观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2种观点: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半路领证的夫妻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就具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职工社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由其自己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三名以上的律师。4、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如下: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资格的文件原件;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师事务所申报文件;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证明;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批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第1种观点: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三名以上的律师。4、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如下: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资格的文件原件;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师事务所申报文件;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证明;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批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第1种观点: 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三名以上的律师。4、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如下: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资格的文件原件;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师事务所申报文件;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证明;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批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